2015年9月20日 星期日

從「特殊性關係」想起尷尬的藥品衛教

多年以前我就很重視藥袋標示,清楚的標示藥品資訊尤其是「適應症」、「副作用」、「注意事項」。凡會令人昏睡、頭暈、血壓降低的藥我都會加註「請勿從事危險性動作」。

有一天,有一穿著野艷的美女來領藥,所領的品項中有安眠鎮靜劑。當然不免要對她做一番的用藥衛教。

我指著藥袋說:「小姐:這藥每天服用一次,睡前服用,每次服用一錠。........請勿從事危險性動作。」話還沒講完,美女白了我一眼。打斷我的話,她說:「我拒絕危險性動作」。當時還真令我語塞。


從此我就把「請勿從事危險性動作」改成「請勿從事危險操作或駕車」。

照片與內文無任何關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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